前面兩篇文章跟大家說明法院會審酌幼兒從母原則、子女意思尊重原則現狀維持原則、手足不分離原則等原則後,這篇文章來跟大家說明主要養育者原則及父母適性比較衡量原則。

 

養的大過天-主要養育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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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作者及出處:mahmoud99725  ,CC BY-SA 2.0)



說得一口好菜,不如實際煮道菜。

 

照顧小孩這件事也是這樣,說自己多愛小孩,多知道養育小孩的理論,還是不如實際照顧小孩,真的撥出時間參與小孩的成長,比如說:食、衣、住、行的照顧、宗教、文化、社會等之教育、幫小孩洗澡、陪同子女就醫、參與學校的活動、了解小孩的朋友或師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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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篇文章有提到法院在判斷子女最佳利益時,更細部的大參考原則,今天來跟大家分享,六大參考原則中的現狀維持原則、手足不分離原則。

 

安定為上-現狀維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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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朋友跟我說,你有沒有發現嬰兒從月子中心回到住家時,會有甚麼不同嗎?

我說,有甚麼不同啊?

他說,嬰兒回到房間時,你注意看他的眼睛啊,當你抱著他在房間裡面走時,他總是轉呀轉的,看房間裡面的各個角落,似乎在確認這到底是哪裡?眼神似乎也有點點的擔憂感,而且一天回到家時,總是睡得比較不安穩。

我說,真的嗎?

等到我有小孩後,發覺我朋友說的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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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關於小孩監護權部分,分成兩種解決方式,一種就是由父母親自行達成協議,自行談妥小孩監護權的歸屬;另一種就是由法院來判斷。

 

因為離婚也分成兩種方式,一種是夫妻兩願離婚,一種是由法院來判斷是否准許離婚的要件,所以,實務上常發稱夫妻以小孩監護權的歸屬作為是否離婚的談判籌碼,如小孩監護權歸我,我就同意跟你離婚等。因此,當夫妻離婚時,雙方常會因為小孩監護權,應該要歸誰,到底要跟爸爸或媽媽,產生困惑、甚至爭執。

 

如果雙方爭執不下,只好交由法院來做判斷。

 

法院判斷的標準是甚麼呢?

只有一個標準,就是:「子女最佳利益」,就是小孩監護權如果歸爸爸,對小孩是最好的,那就應該判給爸爸,反之,就應該判給媽媽。

 

但,短短的六個字,還是過於抽象,所以,法務部曾於 102 12 18 日邀集學者、專家、司法院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召開研商會議,並依會議結論提出以下幾個參考原則(1),不過,法院在判斷時,仍然會總體考量,且會請社工或程序監理人進行協助,並不會直接以單一的原則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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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挑選加盟業主呢?

先前有去聽過林東傳顧問的餐飲連鎖加盟帝國撈錢謀略、以及許峰勝顧問的實體通路創業實務課程(103.04.13),所以,對於如何挑選加盟業主,有一些想法,分享給大家。

但,就如許多顧問所說的,商場上沒有對錯,只有經營成功、賺錢與否,所以,以下的內容也就是自己的心得而已。

 

法律規定加盟業者需交付告知的書面資訊外,對於打算加盟的許多民眾來說,就是因為不懂經營或相關商品的技術,所以才要選擇加盟,既然不懂,如何選擇呢?

 

不懂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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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集團(Alibaba)創辦人暨首席執行官馬雲,對於自己能有今日成就的原因,他說:「第一,我沒錢;第二,我不懂技術;第三就是我從來不計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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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聽過大衛嗎?
 

米開朗基羅的作品中最為人所熟知的應該就是大衛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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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少年,不願讓族人再受巨人「哥利亞」的欺凌,挺身而出,以甩石器擊中比他高大數十倍的巨人額頭,更以利刃割下哥利亞的頭。

 

米開朗基羅的作品所挑選的畫面是大衛即將出征前的場景,可以看到大衛手上青筋凸起,肌肉緊繃,雖然知道自己即將面臨強敵,卻炯炯有神的直視敵方。

 

所謂的勇敢,是知道自己的弱點,知道自己會害怕,卻敢勇於突破,站在最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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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北元

或許有朋友不知道這個名字代表甚麼?

 

台中知名律師、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劉北元,為了追求女友,不惜將所有財產給妻子,換取一紙離婚協議書,沒料到女方仍提出分手,劉北元疑不堪人財兩空,昨竟在光天化日下,憤而拿菜刀當街將女友砍殺十五刀,被害人頸部幾乎砍斷身亡,劉北元逃離現場後半小時投案,晚上移送地檢署偵辦。

(離婚蕩產換苦戀 律師當街殺女友,邱植培、林世雄╱蘋果日報報導)


之後,劉北元賠償被害人家屬一筆款項,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經法院判刑12年,2013年經過假釋獲准。

 

一個知名律師,原本月收入一、兩百萬,人生勝利組,卻在人生的一個轉折點做出了錯誤的判斷,啷噹入獄,從溫拿變成魯蛇,到底為什麼會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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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和丈夫吵了架以後,氣憤地說:我就是找了一個魔鬼也比嫁給你強!

丈夫立即回答:『你嫁不了魔鬼!法律規定,近親不准結婚......』

(出處:http://www.kingnet.com.tw/joke/FP.html?id=19802)

 

看完之後,心想這個丈夫應該是念過民法相關規定吧!

 

台灣早年有所謂的李表哥,或者婉君表妹等稱號,可以了解在早年,一定程度的近親是鼓勵通婚的,但法律考量遺傳,近親結婚容易導致遺傳疾病增加、或倫常的要求,遂規定一定條件下的近親結婚,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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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三大理由!公司福利再好,你也不該從菜鳥待到退休」、「40歲後才明白的道理:真的不用為工作拼命,這麼做不值得」、「每3人就有1個沒去投票...選舉過後,我們該靜下來思考:那沉默的650萬人,到底在想什麼?」後,試著思考:為什麼本篇會紅?紅在哪裡?會有高瀏覽以及高按讚率的原因是什麼?

 

破題如剪刀:從生活經驗案例切入

每篇文章都以小故事開始,似乎就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或自己朋友身上的故事,讓讀者很容易將自己投射成為文章主角。

 

當自己成為主角後,自己用著一般人常有的思維去判斷或想像主角所面對的問題或未來時,故事的發展卻出乎意料,讓讀者想要閱讀全文,帶來高瀏覽率。

 

比如說:「三大理由!公司福利再好,你也不該從菜鳥待到退休」中,「憲哥詢問主角丁老大:『貴公司的福利如何?』,丁老大逗趣的回答:『公司福利好到爆,公司若沒趕我走,應該會待到退休吧!』的對話作為開始,讀者很容易將自己投射為主角,且一般人也會有與丁老大相同的回答,但文章中段,丁老大卻被資遣,引起讀者好奇心,希望獲得解答。

 

結尾如棒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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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常聽到身邊的朋友說,最近老闆有夠機車,他不想幹了!所以他想要做點小生意。

每次聽他講到要創業,總是充滿幹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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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他想要做甚麼?他有接觸過那個行業嗎?

 

朋友常回應,我是沒接觸過,但我最近有看到一個加盟業,他們會教我經營的知識,幫我找店面,處理店面的設計,你沒聽過,複製成功模式,就是成功最快的捷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看得遠嗎?

 

內心雖不忍潑朋友冷水,但,朋友還是要說真心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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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者的省錢密技

 

創業者新設立關於商業方面的公司後,核准函後會告知必須要加入商業同業公會,

但對於創業者來說,創業維艱,常在想可以不繳嗎?

另外,可以便宜一點嗎?

 

首先,依照商業團體法的規定,公司行號均應參考各類商業團體分業標準,

加入各地的縣 (市) 商業同業公會、或直轄市商業同業公會,

比如說,公司是經營茶業,請加入高雄市茶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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