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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是否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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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是上班族維持士氣及促進團隊氣氛的重要方式之一,但,除了一般上班族自主發起、針對不同商品偶一為之且團主本身亦參與購買的團購外,團購的定義及類型,基於私法交易自由的原則,非常多樣,茲舉例如下:

 

1.團購物網站:消費者直接在網站上訂購,有一定的訂貨金額,直接向該網站訂貨[1]

 

2.團購券網站:比如說GROUPON網[2]、GOMAJI夠麻吉、17Life、yam揪便宜、17shopping等[3]

 

3.某些臉書社團或是Line群組由一團爸或團媽所成立的團購群組,定期或不定期推播商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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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中心可以用醫美券、或團購等方式來廣告、行銷嗎?(消費法律-高雄律師說法)

人總想要嘗鮮,針對沒去過的店家,如果有優惠或折扣,比如說餐券或者團購等,總會讓人心動,既然要試試,不如便宜一點的時候去試。

 

但,醫美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促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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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醫美可以區分為:醫療行為、或非醫療行為。

 

醫療行為部分,舉例如1.肉毒桿菌素注射、2.染料雷射、3.玻尿酸注射劑、4.飛梭雷射、5.脈衝光、6.除毛雷射、7.除斑雷射、8.淨膚雷射、9.雷射溶脂、10.電波拉皮、11.鉺雅各雷射、12.抽脂、隆乳、雙眼皮拉皮等美容手術等(註[1]、註[2])

 

醫療法針對醫療行為的廣告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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