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就是犯罪,不管是誰,都需要負起一定的責任。至於到底是父母親造成美女律師壓力過大?又或者是美女律師精心設計的自毀前程?係犯罪動機的問題,僅屬於法官量刑或檢察官處遇的考量因素。
不過,這新聞讓人感到痛心的,或許是每個家庭都可能出現的問題-為何跟親人的溝通這麼難吧?!
此外,這新聞在法律人的眼裡,看起來是更加的不可思議!
法律系學生如果沒有應屆考上律師、法官或公務人員的,男生或許就去當兵了,沒服役的男生或女生,有的會考慮留在家中,準備考試,這時常會有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的困境,諸如:就是對法官沒興趣,但被逼著要考!又或者,家人根本就希望考生出去工作,不要留在家裡的,待在這種環境的考生,真會有一文錢逼死英雄好漢的感受,甚至會深刻的體會到大法官會議解釋400號表示:「憲法第十五條關於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之規定,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並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俾能實現個人自由、發展人格及維護尊嚴」等意旨的真義,即:「沒錢就沒人性尊嚴」!
但,人可貴之處,在於人「原則上」是可以選擇的。這位美女律師既然已經取得律師資格,其畢業後,大可向父母表示先去任職律師,就業滿三年後,再轉任法官;抑或者,工作賺取薪水後,即可取得談判籌碼,選擇其他的職業。實在不需要以此種方式來斷送自己的前途,或以此種方式來抒解自己的壓力。所以,美女律師的舉動,看在法律人眼裡,殊難想像其竟以此方式解決問題。
不過,這新聞也點出了一個問題,我們的教育到底花了多少時間,在教導人如何好好的生活?如何好好面對自己的未來?如何活出自己,而不是活在別人的目光下??
前陣子有部印度電影「三個傻瓜」,一開始家長也認為只有當上工程師,才有未來,所以,這大概是東方社會的通病,似乎社會上只有少數幾項工作,才代表功成名就,出人頭地!但,如果認真看完了那部笑中帶淚的電影,應該就不會這樣想了吧!誠摯建議,有小孩的父母親,如果沒看過那部片的,找來看一下吧!!!不管,有沒有得到啟發,一定會得到歡笑!可以紓解一下白天工作或照顧家裡的壓力。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