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通知我去製作筆錄,我可以找律師陪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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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刑事訴訟法中可以找律師陪同至警局製作筆錄的人,原則上是被告(即犯罪嫌疑人)或者告訴代理人。

 

因此,接到警局通知時,如果不是上開兩種身分[1],原則上,不能找律師陪同。

 

不過,實際的刑事案件當中,因為調查犯罪是一種浮動的過程,所以,有些情況是民眾原本以證人的身分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就警方所詢問的問題,配合說明,協助警方製作筆錄。但,製作筆錄到一半或者製作筆錄完畢後,就轉為犯罪嫌疑人的身分。

 

也就是說民眾原本以為自己只是個協助調查的善心公民,卻變成被調查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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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美國的文章來作為部落格文章,好嗎?

 

外文相對於國內的知識,很多時候是居於領先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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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具備外文能力,通常可以閱讀最新的知識,且如果將該知識引介最新的文章進入台灣,對於部落格的流量,也會有一定的幫助。

 

但,如果有朋友今天看到這樣的標題,所以決定要這麼做,這是否有觸法的疑慮呢?

 

原則上會構成侵害美國文章之著作財產權人之改作權

著作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著作人專有將其著作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之權利。但表演不適用之。」所謂「改作」,依同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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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絕姊妹關係?(高雄律師說法-林岡輝律師)

 

小玉邊攪拌著咖啡,邊說:「你知道嗎?我姊竟然跟地下錢莊借錢,地下錢莊的人都跑到我家門口來要錢,狂拍我家的大門,我家小孩嚇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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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潔插起了一塊蜂蜜鬆餅,說:「妳姊經濟狀況這麼差啊!!

 

小玉鼓著腮幫子說:「什麼才經濟狀況差,我姊明明沒跟我住在一起,她竟然把我家當作法院收受傳票的地方,我這個禮拜已經收了三四封,搞得大樓的管理員看到我,都以為我們家是幹什麼的,我真想斷絕姊妹關係」

 

小潔看了鬆餅旁的巧克力片,說:「我們來諮詢律師看看好了,有什麼方法可以斷絕姊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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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所成立調查小組查驗錄音或錄影光碟時,是否需調查小組全體成員到場查驗?

 

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所成立調查小組或許有部分外聘,抑或全部外聘,但成員多為兼任,且針對查驗錄音或錄影光碟,轉譯為譯文部分,耗時非短,從而,依照法律或者行政規定,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所成立調查小組查驗錄音或錄影光碟時,是否需調查小組全體成員到場查驗?抑或可由調查小組中之部分成員執行查驗即可,即有探究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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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筆者僅就法規及函釋、學者意見、訪談實務工作者及法院判決等面向,探討此爭點,並於文末提出筆者之意見:

 

壹、法規及函釋

一、法規部分:

 

關於調查小組調查證據之程序,性別平等教育法並未如同刑事訴訟法,需踐行一定之程序[1],且針對調查小組調查證據部分,約略僅有以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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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公司可以調整勞工之職務,不讓勞工回復原有工作嗎?

 

A公司之員工小王,向公司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的申請,公司表示會准,但不保證回來後,一定可以回到留職停薪之職位,如果小王堅持要請,小王必須依公司規定提出申請書,並且必須要同意申請書上關於不保證回復原職位,即留職停薪期滿後,得由公司任意安排留職停薪後職位之約款。請問:A公司此種約定是否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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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岡輝律師說明: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之立法理由:「一、我國托兒制度未臻完善,且保姆素質不齊,多數父母仍親自負擔養育幼兒的責任,故為同時保障父母之工作權益,使其得以同時兼顧工作與家庭之責任,乃有育嬰假之規定」,透過男性也可以申請育嬰假之規定,得促進工作平等,打破育嬰為女性天職之觀念,讓女性可以繼續留職場[1],抑或讓父母均可以照顧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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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補償是否適用過失相抵?
 

此問題之探討前提在於勞工主張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3款時,如勞工具有過失者,雇主可否主張過失相抵?

至於勞工依據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時,目前實務見解及法規均肯認雇主得主張過失相抵,以減輕其需賠償之損害賠償金額,並無爭議,故不在本篇討論之範圍內。

 

經筆者以【職業災害補償 過失相抵 最高法院】檢索 Lawsnote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共有43筆資料。

 

但因次議題,最高法院89年度第4事民事庭會議,曾就此問題作成決議,採取否定說,即職業災害補償不適用過失相抵。

 

從而,筆者主要觀察決議之後迄今111.08.26之最高法院判決,共31筆,其中有關之判決,及如果最高法院維持原審判決見解時,其原審判決之見解,筆者僅依否定說及肯定說整理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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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沒有監視器,但對方說我小孩闖紅燈,怎麼辦?

 

王媽媽滿臉愁容地說,明明是對方闖紅燈,他怎麼可以栽贓我小孩闖紅燈呢?

 

旁邊的朋友安慰她說,到法院都是要看證據,不是那個司機想怎麼就可以怎麼說。

 

王媽媽拿著手帕擦著眼淚說著:「路口沒有監視器,怎麼辦呢?」

 

旁邊的朋友說,我們來問律師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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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求來開庭或調解的薪資損失或者交通費嗎?

 

手臂包著紗布,椅子旁邊放著拐杖的李先生,眼睛盯著坐在對面,下巴抬得超高,眼神透漏著不屑的王先生。

 

李先生大聲的說:「都是因你這個車禍,害我要來調解,還有開庭。所以你要賠償給我這幾天的薪資」

 

王先生說,我也來調解啊,那你要賠給我嗎?

 

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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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psch The One II】開箱文-三星手機如何用藍芽連接?藍芽需要應用程式配對,那是哪一個app啊??

 

最近到Costco買維他命時,經過藍芽音響區,聽著放出來的音樂。

在腦中竟然出現我坐在辦公室電腦前,聽著音響放出來的Stacey Kent,文思泉湧,下筆如飛的畫面。

 

看了看價格及外型,一時手滑,就買了這台:

Kipsch The One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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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木頭質感的音箱很適合放在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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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贍養費!!!

 

Judy 喝了一口大吉嶺紅茶,氣憤地說:「我實在無法跟我老公繼續生活下去,我想要離婚,但最近他都躲著我,所以我應該會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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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將布拉格栗子派推過去到Judy面前:「先來一口蛋糕吧,不要那麼氣了,妳有想過離婚後的生活怎麼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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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y:「法律上不是有贍養費嗎?我會請法院判給我,經濟上就不用擔心了!!!」

 

Stella:「我怎麼聽說贍養費很難拿到,你要不要問律師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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