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my年紀約50歲左右,穿著十分得體,臉色有些蒼白,似乎有好幾個晚上沒有睡好,
眼神有些的猶疑、渙散,坐下來後,直接說:「律師,我想離婚。」
我:「為什麼想要離婚呢?」
Army:「我真的無法再跟他生活下去,而且小孩他們也都支持我跟我先生離婚。」
我:「請問您小孩多大?男生、還是女生呢?」
Army:「老大二十四歲,男生;另一位女生二十一歲」
不能維持婚姻的原因
(圖片來源:pucca1234,http://pucca1234.deviantart.com/)
我:「為什麼這段婚姻關係不能維持呢?有哪些不能維持的原因是對方所造成的呢?」
Army:「律師,大概我老大十二歲左右,他生意失敗,去找工作,都做沒有三天,就離職,每天回到家後,就是喝酒,喝完就開始抱怨,都是我跟小孩拖累他,讓他沒有辦法盡情發揮,只要我開口勸他不要喝酒,他就動手打我,被打了幾次之後,我就不再勸他,他也不再找工作。還好,那時我還年輕,通過銀行的考試,家中的經濟就靠我來維持,原本以為家中經濟狀況好轉,他可以重新振作起來,但有時我加班比較晚回到家,他就會罵我,在外面有男人之類的,甚至不讓我睡覺,有時我氣不過,出口回嘴時,他也會動手推我、拉我頭髮。後來,我們也分房睡了」
我:「有證據嗎?現在還會打妳嗎?」
Army:「有驗傷單,兩個小孩都可以作證。現在他身體不好了,小孩也大了,他不敢打我,我回到家就關到房間裡面。但他晚上喝酒喝比較多的時候,會在家裡大吵大鬧,罵我的名字,或罵三字經」
我:「都這麼多年了,他還是沒有改善。還有甚麼其他的理由嗎?」
Army:「我最近去檢查,發覺我得了肝癌,住院住了兩三個禮拜。但,他一次都沒有來看我。」
我:「有跟他談過離婚嗎?」
Army:「他說要二百萬才要離婚。」
我:「看起來他也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了。我們就以他對您有不堪同居的虐待、以及其他不能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來提起離婚訴訟,兩個小孩可以擔任證人,請您再提供相關的驗傷單,且,如果最近他還有辱罵您的話,請您一併錄音後提供給事務所。這樣狀況已經持續好幾年,為何先前不離婚呢?」
Army:「那時候想要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不希望他在同學面前丟臉,以為小孩年紀小,他
們不會知道那麼多,等他們長大再說」
如果再重來,人生會不一樣嗎?
我:「其實小孩感受性很強的,有時候父母在樓下吵架,他們會躲在樓梯口偷聽,剛剛您說小孩都支持您離婚,您小孩一定很孝順。」
Army:「小孩大了,跟小孩聊時,才知道其實他們都知道,他們為我心疼很久,但他們年紀小不知道該怎麼做,等到大了才敢開口跟我說,媽,我支持妳,妳要尋找妳人生的幸福。現在想想,很對不起小孩,雖然有家庭的樣子,卻沒有一家和樂的樣子,我自己在想,搞不好身體的疾病,也是情緒所引起的,如果早點離婚,或許不會這樣。」
我:「您別這麼說,時代一直在變,在早期,其實很多妻子的想法都跟您一樣,再苦也要苦自己,不願讓小孩受到半點委屈,只是現在想法開始有在變,而且您兩個小孩支持您,這樣就值得了,醫學科技會越來越進步,大家都要學習往未來看的。」
Army:「林律師,拜託您了」
值得嗎?
看著Army離開事務所的背影,內心不禁想著,還有多少的婦女被舊的觀念困住,仍然以為維持婚姻的樣子,就可以讓小孩或得幸福,小孩的幸福,來自於父母親真心付出的陪伴,及家庭和諧的氣氛,即便有小吵架,也是因為在乎對方,所以才有爭吵。
但,像Army先生這樣的狀況,其實小孩不會因為這樣而幸福的,您覺得這樣值得嗎?
離婚是一把重新尋求幸福的鑰匙,真的沒有必要為了小孩維持婚姻,這麽做不值得。
Ps.案件非真實當事人,內容僅供法律常識分享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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