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遭檢察官起訴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跟律師在看守所討論刑事案件的答辯方向。
小王:律師,這案子我在警察跟檢察官那邊,都沒有承認,現在我想要認罪,有機會可以判輕一點嗎?
律師:首先,看你要不要供出毒品的來源,如果經查獲屬實,是可以減刑,甚至有機會免刑。
小王:可是我先前在警察局及檢察官那邊都沒有說我毒品的來源,現在到法院說可以嗎?
律師:應該可以。但是,重點還是你所述的內容必需屬實,且有證據可以支持你所供出的對象曾販賣毒品給你,而你所宣稱取得毒品的犯行,也必需要與你本案的販賣第一級有關,即至少取得的時間要在你被起訴販賣罪行的時間之前。